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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三秋”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时间:2020-09-16 渭垦处发〔2020〕24号 关于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三秋”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农牧场: 2020年“三秋”工作即将临近,为了切实做好垦区“三秋”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确保秋粮及时收获和小麦高质量播种,不断提升“三秋”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现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三秋”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0﹞3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农牧场提早安排部署,做好前期准备;突出工作重点,提升作业水平;搞好优质服务,提高作业效率;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领导,促进顺利进行。全力保障垦区“三秋”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 各农牧场要严格落实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从9月中旬开始,每周一12:00时前向管理处综合办公室上报“三秋”农业机械作业进度,并报送作业进度表(详见附件),“三秋”工作结束后,各农牧场要认真总结,并于10月26日前书面报送“三秋”农机工作总结。 联系人:徐忠民 范新文 联系电话:0913--3641055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三秋”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渭南垦区管理处 2020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