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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垦区管理处关于开展农机安全攻坚行动的通知时间:2020-03-25 渭垦处发〔2020〕9号 各农牧场: 按照《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交安委﹝2020﹞6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安全攻坚行动的通知)(陕农办发﹝2020﹞52号)要求,结合《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安排部署,现就渭南垦区开展农机安全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攻坚行动,强化农机登记、驾驶人考核发证、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等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农机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管人员与农机从业人员法制和安全意识,杜绝农机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一般农机事故,促进农机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夯实农机安全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加大对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个人的农机安全监管,指导服务,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等业务,确保农机牌证和保险齐全、农机驾驶证合法有效、农机安全技术状态良好。严禁跨行政区域挂牌办证,严禁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外的变型拖拉机及其他机械设备挂牌办证,严禁为检验不合格农机核发跨区作业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免费管理,不得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 (三)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一是依法深入田间场院等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活动,消除各类农机安全事故隐患。二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活动,“零容忍”严查严处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限、使用未经年检或检验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农机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工作台帐,按期消除隐患。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对已达报废条件的老旧农机进行登记造册,向拥有人下达报废告知书,大力宣传国家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加快淘汰老旧农机。 (五)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受众群体、扩大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及农机手农机安全及遵纪守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氛围。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及“平安农机”创建安全宣传“六个一”要求,开展专项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创作制作农机安全宣传文字、音频、视频作品,提升宣传教育水平。 (六)做好农机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应急责任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电话,落实24小时农机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农机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做好农机事故处置及事故统计报送工作。 三、时间安排 攻坚行动从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宣传动员阶段,各农牧场、农机管理部门广泛宣传、制定方案。 (二)2020年4月1日至11月30日,排查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农机安全攻坚行动,渭南垦区管理处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 (三)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阶段,各农牧场农机管理部门对攻坚行动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农牧场成立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由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和开展工作。渭南垦区管理处成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陆刚 副组长:王友琳 成 员:范新文 徐忠民 张刚 办公室设在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渭南垦区攻坚行动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渭南垦区管理处将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地对各农牧场农机安全攻坚行动进行督察指导,各农牧场也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查指导,发现并及时解决攻坚行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攻坚行动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农牧场农机管理部门每月24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管理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20日前以同样渠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是《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收官之年,各农牧场要认真收集整理农机安全行动方面资料,做好三年行动总结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范新文 联系电话:0913-3641055 渭南垦区管理处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