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时间:2020-02-04 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积极踊跃捐赠款物支援全县的疫情防控,体现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为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来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捐赠方式 1.物资捐赠 捐赠地点:大荔县东大街卫生健康局三楼(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3-3256279 联系人:潘翠玲 13572389944;王晓军 13369186606 1.防护服(GB19082-2009,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以上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由正规企业生产,有出厂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污损。目前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3.接受捐赠的款物使用情况,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并自觉接受捐赠人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大荔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